近日,记者从天府新区了获悉,《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鼓励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若干政策》已于8月31日正式出台,将于出台后30天正式实施。该《政策》将对入驻直管区天府中央法务区、新经济产业园、海创园、独角兽岛等天府新区重点产业载体的机构,给予单家企业(机构)最高200万元补贴。
《政策》提出,对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项目,分别每个给予专利权人50万元、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项目,分别每个给予专利权人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对经省、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评审立项的四川省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或成都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且注册在直管区的市场主体项目,给予50万元资助。
此外,《政策》积极鼓励天府新区企事业单位参加四大国际发明展览,对新获得四大国际发明展览(美国匹兹堡国际发明展、德国纽伦堡国际发明展、瑞士日内瓦国际发明展、法国巴黎国际发明展)金奖、银奖、铜奖的项目,分别每个给予专利权人50万元、20万元、15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开展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政策》提出,经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备案的,按其评估费、担保费、贷款利息的20%给予一次性资助。实际资助贷款利息标准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单个单位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政策》提出,企事业单位作为原告(或请求人)主动维权,解决专利、商标侵权纠纷和侵犯商业秘密纠纷,经法院判决或裁定后胜诉并已生效的,给予作为原告(或请求人)的单位案件受理费30%的资助,每单位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同时,入天府新区知识产权智库的专利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为直管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解决专利、商标等侵权纠纷,经法院判决或裁定胜诉且已生效,并列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一次性给予该机构30万元资助。
(川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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