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明海)为大力推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激励广大企业(或组织)加强质量管理,加快推进县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6月27日,郫县县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讨论通过《郫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正式设立政府质量奖。
该奖项主要授予在郫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在省市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显著行业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或组织)。根据《办法》,该奖项每两年组织评审一次,每届获奖企业(或组织)不超过10家,县政府对获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给予1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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