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许江﹙左﹚向成都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系统工作人员反映情况。
成都举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现场受理处置投诉举报活动”
□本报记者 刘鑫 文/图
“我们班组40多个木工,工资从去年拖到今年,还有100多万元没结清,能帮帮忙吗?”12月25日,来自绵阳的农民工许江起了个大早,从郫县打车来到成都市人社局开展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现场受理处置投诉举报活动”活动现场。得知这一情况后,成都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系统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登记备案。
据老许介绍,2014年,他和同班组的40多名木工,在郫县红光镇一楼盘做活路,截至目前,该楼盘已基本竣工,各类合同几方确认完毕,部分楼栋更是已交付使用。但开发商方面,却一直对涉及到该班组的100多万元工资拖了又拖。“去年在腊月二十五的时候才联系上开发商,把尾款25万元给了我们,算是过年回家的路费钱。今年,眼看都要快年了,剩下的100多万元,还没得着落,大家都等着回家过年呀!”老许情绪激动地说。
随后,在场记录的劳动监察人员将老许的情况登记备案,并当场表示:“经我们核查之后,如果你反应的情况属实,将由我们来牵线协调,力争为你们讨回欠薪。”
“根据目前情况来看,不仅仅是建筑业领域农民工欠薪相较去年上涨了40%多,非建筑领域的欠薪问题也较为突出,比如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影响,一些劳动密集期企业,农民工欠薪问题也浮现出来了。”成都市人社局副局长张钟庆告诉记者,截至12月18日,成都市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领导信箱、公开电话等各级转办案件和涉劳群体突发事件11164件,其中,工资诉求7926件,占比71%;立案和协调处理11051件,其中,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177件。
“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甚至是采用转移财产逃避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将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欠薪入罪\’,等待他们的将是司法判决。”张钟庆说,成都市将继续以治理欠薪为重点,在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重点宣传的基础上,还将加强与司法、建设等多个部门的联动,力争把大量工资拖欠问题处理在初发阶段。
延伸阅读
一、“恶意欠薪”具体指什么?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以及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属于恶意欠薪行为。
二、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应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首先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次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最后还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恶意欠薪罪”,如何量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欠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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