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我的终生恋人。但是在我年少不懂事时,却偷了一回书,那是一本连环画——《铁道游击队》第五集,飞虎队打鬼子头儿岗村的故事。
那时,我正读中学,对包括连环画在内的所有文学类书籍如饥似渴,宁愿每顿都只用一勺油浇后的郫县豆瓣下饭,也要省下菜钱去买书。当时,很多曾被封杀的读物开始解冻。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了一套十本的老版连环画《铁道游击队》,封面彩印,一流水准的工笔线条画,令我爱不释手。但那时的书店就像吊胃口似的,总不一次性到齐,而是间断上货。我几乎天天都要去新华书店打探,终于买到了九本(中途因放假回家,错过了第五集《打岗村》)。看着那九本连环画整整齐齐码放在箱子里,我就像那个守财奴葛朗台老头,有事没事都要查看自己的箱子,心里美极了!别说去翻读,看一眼都是享受。
但毕竟少了一本,美中不足啊!
那时的我,是一个追求完美的少年。缺书的这个烦恼,一直深深地折磨着我,有时连上课都不安心,老想着无论如何,也要凑足十本,成为完整的一套。
在尝试了其他手段,比如用本子或饼子交换等都无效的情况下,善良的我决定当一回小偷。
目标迅速确定,作案地点也踩好了,那就是出校门向东、老工商银行旁边的一个小人书摊!里面的小人书虽算不上琳琅满目(大部分都被翻阅得油迹斑斑,甚至缺头少尾),但应有尽有,租看价格一分或两分钱不等。老板娘是一个精瘦的中年妇女,语言不多,貌似和善——这一点很重要,如果她长得凶恶一点的话,我是不敢打此主意的。
但我毕竟是一个德艺双馨的文艺青年,竟然离经叛道要去偷书,如此重大的人生突变,必须要有理论支持,才会心安。于是,我反复研读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反复默诵“窃书不为偷”,由此获得了巨大的心理支撑,就义无反顾下手了。
实际的作案过程其实很简单:我装作去租读,故意挑选了一本其他的画本,这样老板娘后来即使发现《铁道游击队》第五集没有了,也不会怀疑到我;给钱时又故意将硬币掉到了地下,让老板娘俯身去找寻,我就利用这个机会,迅速拿起早侦查好了位置的第五集,将它重叠在选好的这一本之下。之后,待老板娘捡起那两分钱的硬币时,我早已得手。
很多年前我读到一篇小说,倍感温暖。大意是,一个青年在书店徘徊很久,那中年女店员主动关切询问。青年说:我当年趁你不注意时,在这里偷过一本书,阿姨对不起。女店员平静地说:没事,其实我知道。青年大惊:那你咋不抓住我?店员说:那时若抓住你,现在还有你的书在这里卖么?于是,这个已经成名的青年作家,在一个普通的书店工作人员面前,掉下了热泪。
今天,我向当年小人书摊的那位阿姨致歉,向依然还爱读书的人致敬。我很庆幸这一路,总有书香相伴。
□廖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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