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以下2017年至2018年被采取强制措施(拖移、扣留、捡拾)的交通违法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主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到我局认领,并提供车辆的合法手续,逾期不来认领或未向我局提供合法证明的,我局将依法移送拍卖或报废,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新闻推荐
文化融入旅游 蒲江越来越具魅力
蒲江闹元宵活动网上被热捧。刘杰摄火痕柴烧品牌创始人廖天浪。“熊猫盖碗”。□杨勇文/图厚积薄发,实至名归。经民政部批...
蒲江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蒲江县这个家。
盘古如何开天地 读《茅盾讲中国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