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双流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来了一位特殊的案件当事人李某,身份信息显示其来自云南省腾冲县,起诉材料上的被告冯某系四川省双流区籍田镇(现天府新区籍田街道)人,而从其诉请来看,双方争议系民间借贷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双流法院对其诉请并无管辖权。
立案工作人员及时对其进行释明引导,李某却始终乐呵呵地看着工作人员,当工作人员再次释明时,李某却只是不停地用手比划着,但工作人员却不明白李某表达的意思。之后,李某通过书写告知法院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其听、说方面存在障碍,工作人员才得知李某是聋哑人。
工作人员尝试着与李某通过书写的方式进行沟通交流,但是极不顺畅,这可急坏了工作人员。
为了更好地交流,便于提供及时有效的诉讼服务,双流法院立刻为李某聘请了专业的手语老师。在手语老师的帮助下,工作人员得知李某系云南省腾冲县人,现居住于昆明市西山区,两天前从云南赶至四川,因被告冯某系籍田人,但不知籍田已划转天府新区管辖,于是来到双流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按照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管辖的规定,被告冯某所在地天府新区法院和李某经常居住地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此案均有管辖权。
工作人员经手语老师向李某告知了其诉请的管辖法院,李某最终决定向其经常居住地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法院起诉维权,遂向工作人员申请取回起诉材料。鉴于李某身体的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为减轻其讼累,决定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程序为李某提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由双流法院协助李某提交立案材料至管辖法院,即昆明市西山区法院。经对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工作人员当天及时为李某办理了跨域立案。
“谢谢,谢谢!”李某用手势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据悉,跨域立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两个一站式”工作要求之一,也是双流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实质化运行的工作要求。
所谓跨域立案,简言之就是人民群众可以就近选择中、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享受与管辖法院相同的立案的诉讼服务。
此次为李某提供的跨域诉讼服务,也是双流法院运行“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程序以来作为协助法院办理的首例跨省跨域立案案件。双流法院表示,将本着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诉讼服务宗旨,通过信息技术的手段,努力营造一流的便利化营商环境,完善诉讼渠道,竭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诉讼服务。
双流法院介绍,根据规定,跨域立案案件类型为民商事案件、强制执行案件。当事人只要选择“家门口”的法院递交起诉材料,提交立案申请。协作法院形式审核后通过法院内部系统上传起诉材料;管辖法院接收材料后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完成诉讼文书制作;管辖法院将诉讼文书回传协作法院。当事人接收诉讼文书、签送达回证、缴纳诉讼费,并将起诉材料邮寄至管辖法院,非常便捷。
双法 本报记者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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