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金检宣 张吉成 记者 陈俊)日前,一名韩籍男子因醉酒驾驶被成都市金牛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据了解,韩国籍男子李某某系成都市新都区某公司员工。2013年12月21日4时30分许,李某某饮酒后驾驶小轿车与路边高压配电箱相撞,导致区域内部分片区停电。新都区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李某某和车辆并报警,因李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验。经鉴定,李某某的血液 样 品 乙 醇 浓 度 为247.4mg/100ml,为醉酒驾驶。
日前,金牛区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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