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法院执行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约谈会
新都区法院执行干警集中交付司法拍卖房屋——新都区法院半年执行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曾晶菁文/图
因不履行一起合同纠纷案判决后的赔偿义务,货车司机刘某的车被法院依法扣押,成都市新都区法院继而对态度强硬、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刘某,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迫于压力,刘某于作出处罚决定次日主动履行了法院判决。
打击“老赖”、解决执行难,这起事件只是新都区法院打击拒执工作的一个缩影。为了实现省高院下达的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今年上半年,针对诉讼“老赖”,新都区法院多措并举,充分调配执行资源,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执行力度,不断探索破解“执行难”新举措,成绩喜人。
■ 联动部门强执 / 打击“老赖”拒执不留情
“执行难”,表现为判决书等于一纸空文,即“法律白条”,是对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极大损害。
去年11月,新都区法院出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明确了近两年的目标:案件执结率达90%,信访案件化解率达95%,移送拒执犯罪线索30条以上,将符合失信条件的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其中,2017年1至9月,要实现省高院下达的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实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的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军令状”立下了,随之而来的任务也相当艰巨。尤其是针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更是不能手软,要真正执行到位。为此,新都区法院也加强了与公安、检察院的协调配合,制度化、常态化打击拒执行为。
今年6月23日,新都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又一次前往某公司位于大丰街道甫家社区的厂区,查看并督促相关的搬迁工作。据悉,2003年,某公司与大丰街道办签订了租期为10年的土地租赁协议,租用大丰街道20亩土地用于修建厂房,开办企业。2013年租赁到期后,某公司拒绝依协议返还土地,并停止向大丰街道办支付土地占用费用。大丰街道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公司腾退租用的土地并支付费用,法院支持了大丰街道办的诉讼请求,但某公司拒不履行。
考虑到某公司尚处于经营状态,且直接腾退可能引发工人的对抗情绪,新都区法院执行干警先是多次对被执行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说服教育,劝说其主动搬离厂区。劝说无效后,才启动强制腾退程序:在公司厂区门口张贴腾退告知书,形成执行威慑力;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局、区消防大队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强制腾退工作;多次前往某公司的厂区,查看并督促搬迁进度。6月底,新都区法院顺利完成对某公司厂房的腾退工作。
记者从新都区法院获悉一组最新数据:2017年上半年,执行局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2761件,旧存450件,累计案件量同比增长达97.5%,执结1447件,执结率52.41%,执结率同比增长13.3%。其中,针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充分运用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对各种拒执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惩治力度,从2017年1月到6月,决定拘留9人,实际拘留两人,移送拒执线索7条。
■ 加大曝光力度 / 践行“一体化”异地执行
打击“老赖”不是法院一家的事,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加大对“老赖”曝光力度,形成社会监督,增强执行威慑力,十分紧迫。如今,在新都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新都东站、新都锦门,均设置了失信被执行人LED“曝光台”。记者了解到,曝光台全天候运作,该名单每月更新一次,每次曝光40—50名失信被执行人。
在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失信被执行人LED“曝光台”的基础上,新都区法院不断拓宽曝光渠道,曝光、通报失信被执行人,进一步打压恶意赖账者的生存空间。联合新都区50个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和限制,形成失信惩戒联动化大格局,使“老赖”在出境、投资、融资、出行多方面受到限制,让失信者没有立足之地。2017年上半年,新都区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51人,限制出境6人,限制高消费40人。
执行的外部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也取得了一些突破。比如,建立了“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加强了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在突出执行强制性的同时,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在一起涉承揽合同纠纷案的强制执行中,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及时实现,今年6月20日,新都区法院安排执行干警并携带执法记录仪,前往被执行人公司的住所地对其设备进行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邀请被执行人公司的管理人员和第三人见证执法过程并全程录音录像,仅一个上午就将全部设备依法交付给申请人,实现了申请人的合法债权。
打破两级法院原执行机构、执行人员各自为阵、单兵作战的传统模式,探索建立执行局、执行分局、执行大队三级管理模式,同时大力推行执行警务化运行。去年8月起,成都法院执行“一体化”改革试点全面启动。今年起,新都区法院践行执行“一体化”,统筹办案力量,完成异地执行工作。
今年6月13日,新都、新津两法院联手,充分依托成都地区执行“一体化”机制,顺利办理了一起执行难案。据悉,被执行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多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新津县法院强制执行。因该公司在新津当地背景复杂,经成都中院统一协调指挥,将涉该公司的5件执行案集中指定到新都区法院办理。新都区法院对该公司开发的小区30套房屋进行了查封,并依法进行拍卖,在房屋全部拍卖成交后,采取“新都法院主导,新津法院协助”的交付模式,在小区现场对30套房屋的买受人进行集中交付,发放房屋钥匙,组织现场验房,送达法律文书。
■ 狠抓队伍建设 / 重整团队提高执行效率
“2017年要开展的重点工作很多……还有很多案子的钱待在账上没有分配给申请人,这个要尽快处理。还有扣押车辆,有些车辆扣押时间太长了,能拍卖的要及时拍卖,拍卖不了的要尽快还给被执行人。”“今天都按扣押车辆的登记表逐个问过一些执行员了,正在督促他们推进下一步工作。”
上述对话,出现在今年3月15日新都区法院针对干警全覆盖谈心谈话活动的一份谈话记录中。据悉,新都区法院在今年进一步狠抓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及时预防、发现和纠正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催不执、拖延执行、乱执行等问题,保证所有执行案件实行全程留痕、全程监控、全程公开。“目前,执行工作的主要矛盾在‘执行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执行乱\’导致的‘执行难\’。”今年5月27日,成都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集中攻坚年”专项活动安排部署会,市中院院长郭彦提到,执行部门员额法官主要负责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而不是对案件作判决;要警惕搞权力寻租、搞权钱交易等苗头性问题,一旦发现要坚决打击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规范执行权力运行,加快办案进度,提升执行质效。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整合办案力量,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新都区法院正着力打造新型执行团队,避免因人员协调困难导致出现办案拖延现象。
在今年5月出台的一份新都区法院执行局人员编配方案中,记者看到,新都区法院执行局按照按需定岗、繁简优化配置、均衡管理的原则,进行执行办案团队人员编配,将执行局原有的25人分为3个执行团队。其中一个团队由局长带领,是一支快速办理简单案件的快执团队,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另外两个团队承担普通案件的执行工作以及对执行案款及司法救助金的发放统计等工作。
新都区法院深化制度构建,完善各项执行制度,并编辑成册供执行干警浏览学习。这一举措在成都法院尚属首次,创新性地从制度层面破解执行难工作。“今年,我们要继续敢啃硬骨头,实行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度,重视信访工作,深入推行化解积案,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切实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救助力度。”新都区法院院长龚桂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悉,今年上半年,新都区法院对案件确实无法执行且申请人又属特困群体的,尽可能实施司法救助,缓解当事人的生活困境,上半年共对1案1人实施司法救助1.2万元。在2017年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活动中,累计发放2016年12月31日之前的执行留存款共计11082215.92元,涉及案件6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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