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讯丈夫两次到法院起诉离婚,最终在法官调解下与妻子和平分手。近日,大新县人民法院雷平法庭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2003年10月,邹某与袁某在外打工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08年5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并育有一子。可自小孩出生以后,双方常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出现危机。2013年1月,袁某搬回娘家住,双方自此分居。2013年8月,邹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同年11月13日,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未破裂依法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双方关系并未改善,仍然分居生活。今年6月3日,邹某再次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和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法院受理后,主办法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婚生儿子由原告邹某抚养,被告袁某不需要承担抚养费;被告在家庭共同财产占有的份额和在家庭共同债务中所承担的份额由原告享有和承担;原告支付被告补偿款12000元,定于今年11月30日前付清。至此,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伍佰祯黄海平)
新闻推荐
大新讯进入11月以来,大新县紧紧抓住119消防宣传月的有利时机,突破常规,创新形式,开展贴近群众的消防宣传活动,营造了119消防宣传月全民消防的浓厚氛围。 &...
大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大新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