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讯近日,在大新县人民法院雷平法庭,原告金某与被告农某庭前达成调解协议,农某当庭将2500元赔偿款交到金某手上,双方握手言和。
2014年11月10日,金某因醉酒谩骂农某,农某一气之下殴打金某脸部,金某随即晕倒在地。事发后雷平派出所介入,对农某作出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金某出院后,当地派出所和村委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进行调解,都没能达成任何协议。
期间,农某积极垫付了金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但一直怀疑金某医治的部分伤情属于旧伤,并非其“殴打”行为所致。由于农某迟迟不肯赔偿,金某将一纸诉状交到了雷平法庭。
接到案子后,法官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农某在答辩状中称金某在医院检查时发现患有“双肾结石并积水”疾病,其医疗费支出可能大部分用于此病,因此不愿意再作赔偿。面对农某的疑问,主审法官从雷平驱车赶往医院调取相关证明。开庭当天,法官庭前再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通过摆事实,析法理,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愿意各自承担50%的责任,并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履行赔偿责任。(叶发强)
新闻推荐
□黄德民2月15日,家住大新县福隆乡欧阳村那四屯农民赵其锋一家三口早早起了床,将150只鸭装上一辆微型车,按照与驻村第一书记刘懿的约定,要运到南宁去销售。今年一家三口的...
大新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大新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