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公司承建的大新县2012年雷平镇榄圩乡政府公租赁住房工程,已于2013年09月竣工验收及交付业主使用,并已付清农民工工资、材料款。如有异议者一切由我公司承担。公示期为10天。投诉电话:0771—3629280(大新县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特此公示
广西联勤建筑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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