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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人民检察院建立驻村检察室制度,2014年起逐步在全县14个乡镇设立驻村检察室,使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延伸,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和影响力。2014年,该院共接访群众126人次,接受办案线索62条,极大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大新县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农村警务室(站)建设,深入开展“百名干警下基层”活动,在城区开展叠加巡逻,把警力摆到街面,最大限度提升路面见警率。重点在城区党政机关、车站、广场、商业区、超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煤、水、电、汽、油”等重点要害部位,采取“车巡”与“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武装巡逻。加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隐患,严防重大事故发生。进一步落实边境一线管控工作措施,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边境巡逻、治安防控工作,25个治保组织、15个治安巡逻队在各边防派出所带领下,加强边境地区巡逻检查,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
大新县司法局开展“温馨之家·贴身服务”活动,深化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共建立社区服务机构14个,对社区矫正人员累计集中教育282人次,进行心理辅导288人次。
坚持“预防在一线”把社会不稳定因素消除在一线
大新县以提高政法干警工作能力为抓手,通过强化广大政法干警维护稳定能力、打击犯罪的能力,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能力,精通业务、公正执法的能力,依照法律政策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矛盾纠纷及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该县认真组织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减少对立面、构建大和谐”的目标。
同时,该县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属地管理、不把矛盾上交”的工作理念,人民矛盾人民调解,小的矛盾纠纷都由村屯一级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变群众上访为干警主动下访,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掌握群众的急需诉求,努力化解群众积怨,做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发状态。
坚持“化解在一线”把维护社会稳定的成效体现在一线
大新县全面推进“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和“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活动,落实领导接访制度、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接待群众来访机制、“一岗双责”责任制,实行政法班子领导包案限时化解制度。
该县落实县综治办每月一次和乡(镇)、村(居)委会每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对可能发生纠纷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对可能引发重大群体事件的苗头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早处置”。
该县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在全县乡(镇)、村(社区)全面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合理划分网格,制作网格服务公示牌,将网格平面图、网格长姓名、照片、联系电话、服务事项等,在网格内醒目位置公示。
2014年,大新县内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没有群体性上访、没有群众械斗恶性事件发生,全县继续保持了“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做到矛盾纠纷能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发状态”。全年共受理矛盾纠纷3398件,调解3385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3396件,调解成功率99.12%。全县80%以上的矛盾纠纷有一线政法干警调解的身影,极大的减轻了县一级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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