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讯 大新县人民检察院以化解社会矛盾为抓手,采取多项举措处理好群体性案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取得良好成效,该院所办的三个案件均没有发生涉检上访等不稳定因素发生。
该院健全预警防范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健全审查逮捕风险评估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审查逮捕风险分析研判、分级评估、预警化解等工作机制,针对执法行为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风险,加强预警分析、研判通报,主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二是加强维稳工作,多方联动。要求对此类案件,捕前承办人要加强与侦查部门、当地政府、信访等部门联系,了解案件成因,事件发展、存在不稳定因素可能等,争取把案件涉及各方面考虑清楚,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方面全面考量,把稳定因素摆在重要地位,作为审查批准逮捕案件条件之一进行认真审查和汇报必要材料。
该院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从严把握,少捕慎捕。侦查监督部门在办理群体性案件中深刻领会把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对群体性案件以“惩治少数,争取、团结、教育大多数”为原则,切实做到“宽严并用、宽严有度、化解矛盾、综合考量、保证诉讼”,严格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别,不构成犯罪的,坚决不捕。坚持证据优先,排除非法证据,证据把握不准的不捕。把握严惩少数、疏导多数的原则,认真分析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和后果,对起主要作用和积极分子,只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坚决予以批准逮捕。对其他参与者,综合考虑其主观恶性、犯罪情节和对犯罪的认罪态度等,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慎用逮捕措施。该院侦监部门在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间处理的3件21人中,批准逮捕14人,不批准逮捕7人,不批准逮捕人数占公安机关申请批准批捕总人数的33.3%。(赵羿吉何春雷)
新闻推荐
崇左讯6月1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旭辉向崇左彩港农业有限公司投资人王永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这是今年崇左市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大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大新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