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讯 大新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注重庭前教育、庭中审判、庭后帮教,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近三年来,该院少年法庭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件,实现了“四无”,即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被抗诉,无一信访缠诉。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犯罪主体的特殊性,结合案件情况,该院审判人员及时对未成年的成长经历、性格特征、家庭背景等进行综合分析,根据所了解的未成年犯罪的原因,审判人员耐心地进行心理疏导教育,强化其法律意识,并主动与家属沟通,帮助未成年人罪犯尽快走出犯罪的阴影,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
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特点,审判人员坚持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在少年审判合议庭人员配备上,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犯罪的审理方式,选择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思想工作的女法官,并充分动员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从不同的角度对未成年人被告进行说服教育,消除未成年人被告与法庭的对立情绪。
对判处“缓、管、免”的未成年人被告,该院全面开展回访工作,设立回访小组,根据未成人被告的不同情况进行因人施教。同时,联合未成年人被告的家长、老师、所在村委等,共同履行对未成年人罪犯的监督责任,及时了解他们在社会或者学校中的表现情况,真正推动矫正教育工作的开展,防止其重新犯罪。
(闭赋火 马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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