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讯 四年前,大新县15岁的小农趁家人不注意,偷开摩托车上路,与对向行驶的小车相撞,致自己和小车上三人受伤。县交警大队认定小农负全责,经调解由其监护人赔偿交通事故损失3.6万元。没想到四年后,因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小农的父母被大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小农的监护人农父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四年前,大新县雷平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与小型客车相撞,造成两车司机及两名乘车受伤。驾驶摩托车的是一名年仅15岁的少年。事发半年后,经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小农的监护人即父母,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3.6万元。
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小农的父亲并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小车车主赵某去年4月向大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明,小农的父亲在2012年至2014年间每年都有甘蔗收入,具备履行能力,限令3天内履行赔偿金,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利息等。
意外的是,农父非但不履行赔偿,反而开始转移个人财产,逃避还款义务。2014年8月,大新法院依法决定对农父实行司法拘留15日。事后他仍不悔改,当年11月,大新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今年4月农某被抓获归案,随后大新县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农父在法院执行中,故意隐藏、转移财产,甚至被司法拘留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发后,农父的亲属帮其垫付了赔偿,法院为此从轻处罚,判处拘役三个月。
(伍佰祯 吴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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