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讯10月8日,大新县人民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群众代表、人民监督员等观摩了该院一起受贿案件的庭审,并进行案件阳光评议。
在该案中,张某利用担任包村工作组组长的职务之便,在协助政府从事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中,先后索取或非法收受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的15名村民财物,共计2万余元。
庭审结束后,该院邀请各位代表参加了“阳光评议”座谈会,参会代表对法官庭审形象、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秩序等方面进行评议。代表们认为,审判人员庭前准备充分,庭审思路清晰、过程流畅,庭审程序公正、规范,有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整个庭审过程让人看得懂、听得明,体现了审判人员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细致踏实的工作作风。此外,代表们还对案件的犯罪事实、证据认定、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该院领导表示,将继续把阳光司法工作常态化,让审判工作在阳光下有效运行,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此项工作中,广泛听取来自社会各界的声音,不断规范庭审活动,改进不足,提升审判业务水平,用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覃婷婷赵定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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