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讯 8月17日,大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权富秉着司法为民理念,为进一步了解案情,客观公正解决纠纷,以直接上门送达的方式,为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以及法院监督卡等应诉材料,“零距离”司法服务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0年12月14日,被告农某作为借款人,许某作为担保人,向大新县某银行贷款了5万元,用于进行木材加工,贷款期限为三年。借款合同到期后,被告农某仅向银行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相关利息。经银行多次电话、上门催收,借款人一拖再拖,担保人也外出躲债,拒不偿还贷款。银行无奈便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本金30000元,利息14598.57元,合计44598.57元。
案件受理后,由于起诉状上未写清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而且涉及金额较大,逾期偿还贷款,还会产生利息和罚息。遇到这种状况,案件承办人赵权富很着急,如无法按时送达材料,不仅影响案件审理,更重要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能因此无法得到保障。经过慎重考虑,赵权富决定主动跑一趟将应诉材料送到被告家中。经过与村委会联系得知,被告农某正在外面干活,赵权富立即按村民提供的地址去寻找农某,及时将诉讼材料送达。
据了解,该院副院长赵权富亲自办理案件是顺应司法改革要求,打破以往领导不亲自办案的工作模式,实行领导带头办案,回归审判一线,调动优秀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提升办案质效。(陆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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