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9月12日股东会议决议,广西冠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进行存续分立,分立为存续广西冠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新设的大新冠林大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大新辉煌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分立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分立后存续的广西冠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14万元,新设的大新冠林大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人民币152.8万元、大新辉煌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3.2万元,分立前后总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东及持股比例均保持不变。原公司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广西冠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新设立的大新冠林大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大新辉煌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分立后各公司所产生债权债务由各公司自行承担。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并于该期间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本公司将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公告期满后,本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分立。公司地址:大新县城东区桂圆路德天花园3栋3005号,联系人:程绍飞,电话:13397809898,传真:0771-3695255。
特此公告。
广西冠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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