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佰祯 闭赋火
他21年如一日,扎根在基层法庭,默默奋战在民事审判第一线;他每年办案超过百件,无一错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他坚守司法为民,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赢得了群众的好口碑;他一步一个脚印,从书记员到办案标兵,以对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书写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高尚情怀。他就是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大新县人民法院雷平法庭副庭长潘飞。扎根基层,无私奉献
怀着对法律的崇敬和对法官职业的向往,1995年7月,毕业于广西壮文学校的潘飞,进入了大新县人民法院工作。
自进入法院那天起,潘飞钻研法律业务,努力学习,迅速成长,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民事审判工作中,先后在龙门法庭、昌明法庭、硕龙法庭、下雷法庭工作。2014年9月,潘飞被安排到雷平法庭担任副庭长兼负责人。
雷平法庭有4名干警,1名审判员,3名书记员,1名司法警察,管辖大新县雷平镇、宝圩乡、堪圩乡、恩城乡4个乡镇,58个行政村,10多家企业,每年受理的各类案件超过百件。
面对人手少,案子多,办案压力大的现状,潘飞并没有退缩,而是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思路,在他的带领下全庭干警大力推行全面、全程、全员调解,使大部分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呈现出调撤数高于判决数的良好态势。
自2015年以来,潘飞主办各类民商事案件285件,其中判决53件,调解188件,撤诉44件,调撤率81.4%,所审结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勇于创新,联动调解
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类型大多是土地纠纷、相邻纠纷等,经常涉及多个部门,单单依靠法庭很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针对雷平镇辖区案件类型特点,潘飞积极探索和创新民商案件调解工作新方法,创新推行了以法庭为中心,以镇司法所、国土所、派出所为联动部门,以派驻检察室为法律监督的“131”联合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2年4月,李某将两座祖坟移到雷平镇共和村土地上,随后黄某以“抢夺、挡住风水会影响黄家后代发展”为由找到李某理论,要求其将新建的坟墓移走,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多年来,双方互不让步,矛盾无法化解。2015年3月,黄某起诉到法庭,要求李某将坟墓移走。
此案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已久,且涉及国土部门,当时清明节又将至,如不及时化解将会引发更为严重的后果。于是,潘飞迅速启动“131”联合调解模式,经法官向当事人讲法析理,各部门就领域工作作思想动员,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愿意将祖坟移走,黄某赔偿相应的损失,这起“祖坟”纠纷才得以平息。
通过“131”联合调解模式,打破过去各自为政的局面,在纠纷介入、现场调处、法律监督、司法援助等各环节实现无缝对接。自2015年以来,潘飞启动“131”联合调解模式化解纠纷56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巡回办案,群众点赞
“宁可法官多跑路,也不让群众多走路。”潘飞经常对法庭的干警这样说,他也是这样子做。
雷平镇辖区范围广,村民以种植甘蔗为主,大部分村屯路途遥远,且道路坑洼不平。群众发生纠纷后,来到法庭诉讼很不方便,甚至耽误务农时间。
为方便群众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潘飞带领法庭干警带着国徽,翻山越岭,走村入户,在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大树底下,几张桌子一摆,甚至将几块石头一垒,再将国徽端端正正挂上,庄严的“巡回法庭”便开庭审案了……
“天气那么热,法官来村里巡回办案,我同意调解方案。”这是今年9月14日,潘飞进村巡回办案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后被告说的一句话。
自2015年以来,潘飞带领雷平法庭干警开展巡回办案249件,占该庭结案总数285件的87.6%,大部分案件在巡回办案中就得到妥善解决。司法为民,公正廉洁
作为一名法官,潘飞深知老百姓心中对司法公平公正的期待,他常常以“廉政无小事”告诫自己,在办案中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五个严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挡得住诱惑,不受人情干扰,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廉洁,在群众中树立了一名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这些年,潘飞一直扎根在基层第一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用自己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刻内涵,以过硬的业务能力、忘我的奉献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了边关模范法院和办案标兵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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