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讯 为推进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自今年10月起,扶绥县强力推行上级专项资金联合审批工作。截至11月15日,扶绥县共完成15个部门91个上级专项资金工程项目的前期手续以及经费审批,资金规模达36068.49万元。
“联合审批”工作机制,是扶绥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创新之举,也是该县加快完成上级专项资金支出的有力措施。该县县委、县政府与财政局等多个相关部门经过半个月对接和反复论证后,于10月8日建立了“上级专项资金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并成立上级专项资金使用领导小组,由县财政局负责牵头,对全县2013-2015年结余的上级专项资金进行统筹管理使用,将支出任务分解到30个用款单位。与此同时,该县县委、县政府还印发了《扶绥县2013-2015年上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时间节点和工作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该县财政局采取联合审批的办法,由该县县委书记蓝大煌书记、县长罗彪等领导轮流坐镇,于每周二、周四集中现场办公,讨论确定项目政府采购方式、项目前期经费以及建设资金总指标等,并依据联合审批结果,在项目形成实质性开工后,一次性下达建设来源明确的上级专项资金总额指标和工程首付款,改变以往同一资金项目用款多次审批的办法,精简资金审批流程,提高资金兑付率。
此外,该县财政局还推行一线办公,由坐等单位上门变为主动出门办事,积极与用款单位领导联系,了解资金划拨及周转问题,有效推动了上级专项资金的支出,加快重点项目的建设步伐。
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换来的是上级专项资金联审联批效率的提升。截至2015年11月15日,扶绥县2013—2015年上级专项资金到位总额280452万元,累计完成支出123832万元,完成率44.15%。该县在已联合审批的91个项目中,民族局、水利局、教育局、住建局、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5个单位的33个项目已实现开工建设,其余项目正在评审或进入招投标程序。
(陆新琦 甘璐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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