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扶绥讯(记者 农超武)11月9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到崇左市调研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并在扶绥县人民法院召开广西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主持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克出席会议。
温卡华指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在广西等10个省(区、市)选择50个法院开展试点,我区总共有5个法院被列为试点法院,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大新人民法院就是其中的两个。这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崇左的信任和重托,崇左在前一阶段的改革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总结了很多的好经验和做法,值得肯定。
就下一阶段如何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温卡华强调,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要求上来,进一步加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感,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要扎实做好改革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把人民陪审员选好,加强队伍管理,完善惩罚机制,调动和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为改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把握中央精神和部署,结合崇左自身特点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做好经验的总结和推广,为全区全国提供可学习借鉴的经验。
罗殿龙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切领会这次座谈会的精神,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上下功夫,要敢担当、敢抓、敢干,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把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做好,为依法治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黄克表示,崇左市要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加强领导,勇于担当、创新发展、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坚决完成中央和自治区交给崇左的任务。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杜恒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雷多荣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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