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讯9月23日,笔者在扶绥县扶贫办公室看到,当地几名高中生正在办理贫困生证明相关材料。据了解,经过扶贫部门确认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以及当地残疾学生,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直到2020年,可免交学费,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困难家庭学生的就学困难问题。
为确保此项扶贫政策的顺利实施,该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将2016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上普通高中的学杂费资金共48.06万元划拨到教育部门。
据悉,该县对普通高中贫困户学生和残疾学生实行免交学杂费,主要包括学费、课本费和住宿费等三项费用,公办学校不得再向符合免交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收取这三项费用;民办学校如实际收费标准高于这三项费用补助标准的,可以向学生收取差额部分。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免交学杂费补助标准、城市学校免交学杂费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农村学校免交学杂费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元;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城市学校免交学杂费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元,农村学校免交学杂费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400元。
“政府为我们贫困学生免交了学杂费,减轻了家庭负担。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能考上一所好的大学,回报社会……”该县龙头乡林旺村贫困生小黄高兴地说。
(梁全东何江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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