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讯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扶绥县财政局对此高度重视,优先安排财力,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到位并将补发部分发放到个人账户。截至9月30日,该县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补发部分共计747.86万元。
该县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人员,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总计3751人,调整前人均养老金3707.9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3936.4元,每月人均增加额228.5元,时间从2016年1月1月起执行,共计补发9个月的增资额(10月起按照调整的养老金发放)。
截至9月30日,该县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6年1月—9月补发部分共计747.86万元;从10月份开始按照新的标准发放养老金,全县安排养老金的资金每月增加77.48万元。该县将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为主线,不断加大资金保障和支出进度,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民生工作的推进。(宋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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