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讯 近日,扶绥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黄某三兄弟共有的房屋倒塌压倒邻居汪某房屋,双方就赔偿问题对簿公堂,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汪某及黄某三兄弟是邻居,汪某房屋与黄某三三兄弟共有的房屋毗邻。黄某三兄弟的房屋因年久失修倒塌,压到汪某的房屋。双方就赔偿问题,经村委及乡政府多次调解均无果。为此,汪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黄某三兄弟赔偿损失16000元。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是邻里关系,为了维持邻里和睦,就财产损害的相关法律规定对黄某三兄弟进行了释明,明确了造成他人财产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黄某三兄弟就汪某房屋损坏部分,愿意修建相当规模的铁皮大棚作为赔偿。至此,该案得到有效解决,双方握手言和。(吴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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