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讯一女子为买名牌包等满足膨胀虚荣心,谎称自己有能力帮他人办理进入糖厂及银行等单位工作,先后诈骗9人共骗取71.5万元。日前,龙州县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12年。
赵某于2011年至2013年11月期间,以糖厂招工为名,帮人办理进入糖厂工作和到银行上班,先后诈骗程某等9人,共骗得71.5万元。赵某骗钱到手后,用于还银行贷款和买车以及日常高消费。
龙州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用于个人挥霍,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李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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