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州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通过微信和短信冒充“妙龄少女”骗取钱财的老妇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小林是一个大龄未婚男青年,2014年1月,他通过微信认识一名自称是“小何”的“姑娘”。之后,小林经常通过微信、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与“小何”联系,两人很快便确立“恋爱关系”。
2014年3月,“小何”向小林哭诉:家人不同意两人恋爱,除非小林愿意打1万元钱过来“表诚意”,家人才会答应。小林于是给所谓的“小何”的母亲卢某账上汇入了1万元。此后至2014年6月间,“小何”以各种理由推脱与小林会面,并编造各种理由向小林索取钱款。小林先后通过银行汇款到卢某的银行账号共计人民币46700元。后来,一直未见到“小何”一面的小林觉得不妙而报警。报警之后得知,原来所谓“妙龄女子”“小何”,竟是年近70的老妇卢某,小林气得差点晕了过去。
龙州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467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诈骗罪,于是作出上述判决。
(摘自《崇左日报》)
新闻推荐
龙州讯近年来,龙州县先后出台《龙州县招商引资优惠办法》《重点项目督办办法》《龙州县年度乡镇及县直机关单位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等一系列政策,强化措施力促...
龙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龙州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