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年1月日(星期五)上午时在南宁市新民路号太阳广场A栋室采用现场与网络联合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位于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号都市名城6号楼号商铺,建筑面积:.㎡,保证金¥5万元,起拍价¥万元。
以上标的拍卖成交后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并依法缴纳。有意竞买者,请到本公司或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以及联拍网(网址:www.Lp.com)查阅资料,并请于年1月日时前将保证金(注明汇款用途:龙法委拍字第7号)汇入法院(户名:龙州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龙州支行振龙分理处;账号:)并持有效证件和汇款凭证到我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向我公司缴纳佣金,须在成交之日起五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缴入法院账户。协拍提成比例:扣除拍卖成本后佣金收入的%。标的物展示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1月日。公司联系电话:。龙州县人民法院联系、监督电话:-。公司地址:南宁市汇春路7号2栋三单元室
广西精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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