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天等县荣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天等镇财政所业务用房工程和小山乡财政所公共租赁房工程,已于2014年9月9日竣工验收,并已按时足额结清所有农民工工资;福新乡财政管理所业务用房工程,已于2014年12月16日竣工验收,并已按时足额结清所有农民工工资。如有不实,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示期为7天。
投诉电话:0771—0530517(天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特此公示
天等县荣城建筑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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