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讯 近日,天等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4年10月14日7时许,被告人李某无证驾驶无号牌多功能拖拉机,并牵引拌浆机,同时搭载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赵某甲、赵某乙、梁某等人,由天等县向都镇乐龙村布卜屯往东平乡南务村南利屯方向行驶,途中因车辆制动系统故障,导致该拖拉机侧翻,造成梁某当场死亡,李某甲等人不同程度受伤,以及拖拉机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14年12月26日,天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因无证驾驶并违反规定载人是事故形成的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李某先后赔偿给死者亲属的丧葬费和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共9222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且违反规定载人,造成一人死亡、三人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庭审中自愿认罪,并且其也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部分经济损失,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黄玲)
新闻推荐
天等讯 今年以来,天等县国土资源局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建立制度,从严从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着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效果显著。该...
天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天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