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等县法院巡回法庭法官来到天等县进远乡某村,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农莎莉摄天等讯一男子到别人家作客,却因为醉酒不幸坠下楼梯身亡。死者家属认为一同饮酒的人频频劝酒才导致了悲剧发生,应该负责;被告满腹委屈,坚称死者死因是自身饮酒造成,与自己无关。双方各执一词,到底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近日,天等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判决。
今年3月11日,死者张某骑着摩托车到被告陈某家作客,当时陈某正在与陈乙、侯某、李某三个朋友共同饮酒。此时的张某已经醉酒。张某来到陈某家二楼客厅后,就躺在沙发上睡觉,未再饮酒。此时李某先行离开,陈乙、陈某、侯某三人继续饮酒,晚饭后陈乙、侯某也相继离开陈某家。张某一人继续在陈某家沙发上睡觉,而房屋主人陈某则与自己的妻子在客厅看电视。稍后,死者张某起身到客厅外的二楼楼梯口如厕。这时悲剧发生了!出厕所门时,张某不慎跌入厕所门前的楼梯口,滚到楼梯平台。陈某和自己的妻子周某闻声赶来时,张某已经头部出血,二人赶紧打电话把张某送到医院治疗,陈某还为其垫付了1086.5元医药费。因为张某伤势严重,又被送到了广西医科大一附院治疗,几番抢救,两天后,张某最终因治疗无效死亡。
为此,张某的父母把当日一同在陈某家饮酒的陈某、陈乙、侯某和李某四人告上了法庭。张某父母认为,张某的死亡是由于四个被告不停劝酒所致,四个被告没有尽到保护照顾的义务,加上被告陈某家的楼梯没有保护措施而导致了张某死亡,提出要求四名被告赔偿医药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的诉讼请求。
而四名被告则辩称,张某来时已经喝醉,而且视力不好。被告并没有和张某共同饮酒,更谈不上劝酒,他的死亡是张某家人放弃治疗所致。不仅不应该由自己承担责任,陈某还要求张某家属返还自己先前垫付的医药费。
天等法院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调查,充分听取了当事人双方的意见后认定,公民享有生命权,死者张某在陈某家摔伤,被告陈某作为公民,对醉酒后到自家的张某应负有通知其家人,注意其安全的义务。但被告陈某明知自家厕所门离楼梯口较近,张某酒后意识不清,如厕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下,既未通知其家人,也未尽到照顾义务,对张某的死亡有一定过错。但事发后陈某积极抢救,垫付部分医药费,可酌情适当赔偿。而死者张某对自己的行为有认知和控制能力,应该意识到酒后活动存在一定的危险性,理应回家休息,却没有这样做,他对自身行为的不合适的自主控制是导致意外发生的直接原因,死者张某的家属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陈某折抵先前支付的医药费后,还应向死者张某家属赔偿丧葬费、医药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全部花费的5%,而其他人陈乙、侯某、李某与张某的死亡无关,不承担责任。
(农祖界)
新闻推荐
天等讯11月17—18日,天等县城南小学举行了首届运动会。运动会活动的内容丰富多彩,有50米10人接力、200米跑、10人跳绳、拔河、立定跳远等比赛项目。其中立定跳远比赛现场...
天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天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