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讯 “谢谢法官,谢谢你们帮我们讨回了血汗钱,我代表施工队17名工人感谢你们。”4月26日下午,天等县人民法院将执行到位的25756元执行款兑现给案件申请人黄某。作为农民工代表,黄某特地从南宁赶到天等县人民法院,为执行局法官赠送锦旗。
2011年7月,黄某在韦某介绍下带领17名湖南籍农民工来到天等县某工地施工,工程完工后有部分劳务报酬未能兑现。经多方联系,均未能拿到被拖欠的报酬。随后,黄某依法向法院起诉,经审理判决,判令由建筑公司支付劳务报酬25389元,案件受理费367元。之后,建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崇左市中院,后被驳回。
判决生效后,建筑公司未自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详细调查后,执行法官辗转该建筑公司在南宁、广州的挂靠公司进行追款,在多方释法明理的同时,及时启动查控系统,对该建筑公司的账户进行查询、冻结。经多次交涉,被执行人终于全部履行完毕。执行款到位后,执行法官立即通知申请人黄某前来办理领款手续,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黄文漫 黄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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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天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