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航
3月28日上午,天等县人民法院进结法庭了解到,正在我区某监狱服刑的一名服刑人员到本月底即将刑满释放,这名服刑人员因为涉及一件民事纠纷案件尚未结案,并派一名法官赶到法院办理外出办案手续。然而法院车辆管理人员却犯难了,法院已经没有可以派出的车辆了。
随着公车改革的全面启动,以及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导致的案件数量急剧攀升,办案所需的公务用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严格的配置,法院当日几部可以外出的车辆都已经全部派出。
对此,大家一下子傻眼了。因为已经和监狱狱政管理部门预约了,如果派不出车辆就意味着失约,更重要的是这名当事人刑满释放后可能会一去难寻……
准备和业务庭法官一起下乡调解案件的天等县人民法院黄高文院长知道这个情况后,告知院办可以把这部准备用于下乡办案的车辆派给法庭。院长说:“我们要调解的这个案件离县城比较近,双方当事人都在当地居住,可以先缓一缓,而进结法庭手头上的案子情况较为特殊,应优先保障他们外出办案用车的需要。”
就这样,进结法庭一行人紧急出发,驱车两百多公里,终于在当天下午下班前到达某监狱。监狱有关人员也给法官办案予以多方协助,通过简易的开庭审理,顺利办结了这起和服刑人员有关的民事纠纷案件。
办完案,当事人的律师知道院长把车让给基层法庭赶来开庭时,心悦诚服地感叹道:“现在的法官真是够拼的。”
车改新风,院长让车,干警们也为公车改革新气象、领导和法官的新精神纷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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