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强李振坤
2015年5月1日,《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全国法院正式实施。从此“立案审查”变为“立案登记”。推行立案登记制一年来,天等县人民法院各类型案件收案数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据统计,2015年全年收案增幅21.01%,收案数达到1394件,当场立案率平均达到90%,在高效立案的情况下,该院采取增设立案窗口、增加导诉人员、增派立案人员等方式,给群众提供了全面、周到、便利的诉讼服务,不少案件当事人、律师普遍反映,以往“立案难”问题已经不存在。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保证立案工作平稳开展,天等法院把宣传解释、文书准备、提前培训等工作落到实处,并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门的工作筹备会议,将可能出现的情况一一列出并做好应对预案,明确分工,细化责任。为让更多群众了解立案等级制,让群众知晓立案不再难,2015年4月28日,天等法院立案庭、审监庭、行政庭等联合开展下乡普法活动,提前向群众宣传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对2015年5月1日之后全国推行的立案登记制度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0多人次,同时该院还利用下乡发放宣传单、对外利用显示屏播放等方式加大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的宣传,结合送法下乡、法制宣讲的时机向群众宣讲立案登记制改革,为改革的顺利进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新”制度便民服务
面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天等法院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的立案登记实施领导小组,对立案法官进行多次全员培训,召开研讨会议,探讨切合县情、院情的实施方案。
制度新。立案登记制是贯彻落实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一大举措,根据改革要求,该院在原来的基础上完善了适用于立案登记制新常态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如《一次性告知制度》《立案审务公开制度》《首问负责制》等,通过制度的进一步更新完善,全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制度均上墙公告,张贴于诉讼服务大厅,让当事人充分了解相关情况。
材料新。除了进一步完善规范各项制度外,接收材料也更加规范,重新制作了一系列材料,如《接收诉讼材料书面收据》《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通知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人民法院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等,并制订新的诉状样本,供当事人取阅,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通过一系列的材料更新,使各项材料都能切合制度的完善,更加规范,进一步提高立案效率,让群众“好立案”“立好案”。
服务新。伴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服务性”更加突出,要求更细、更实在。天等法院认真细化相关操作细则,从各个方面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的建设。在人员方面,除专职人员外,每天安排专人负责导诉工作,明确职责,导诉员根据来访人员的目的,分类提供优质的诉讼、执行和接访前服务工作。此外,还专门开通了法院专递执行远程立案,通过这一专递让外地的当事人不需要来法院就可以完成执行案件立案,进一步方便了群众。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对依法应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不予受理的案件给予充分的程序性保障,向当事人解释原由,根据不同情况提供咨询服务。”该院立案庭刘庭长介绍说,“立案审查”变为“立案登记”,为群众诉求打开了绿色通道,相比之前的立案审查制,立案登记制不再对起诉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只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对于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当场给予立案,对存在疑问不能当场立案的案件登记到《接收起诉材料登记表》,及时审查,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当事人审查结果。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告知办事群众到相关部门办理,减少群众不必要的周折奔波。
应对压力 多措并举
立案登记制实行后,天等法院收案有明显的增幅,仅去年5月至8月该院受理案件达471件,同比增长22.3%。为应对案多人少的矛盾,该院认真落实“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保障独任法官和合议庭依法办案;要求院领导、庭领导充实到办案一线,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全体法官办好案、快办案;积极推案简分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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