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A镇某村村民黄小强,是家中的唯一劳动力,因缺资金、缺技术,家庭一贫如洗,曾是村里有名的贫困户。后来,在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帮扶下,加上自己的勤劳,他得以脱贫。
眼看日子一天天变好了,一场意外却让黄小强和全家再次面临贫困的阴霾。2016年2月,黄小强驾驶两轮摩托车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受伤,住院18天,花费医疗费2.3万余元及后续治疗费7000元。事故发生后,黄小强自行垫付医疗费达两万余元,且因伤致残,尚需二次手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经交警部门认定,小型普通客车车主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黄小强的伤残程度评定为九级伤残。黄小强出院后,事故已发生近一个月,他主动找肇事方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但未得到合理答复。其后又多次与肇事车主协商赔偿事宜,均无果而终。
黄小强上有80岁的老人需要赡养,下有两个子女均在读大学。受伤致残后的他只能在家休养,如不能及时获得赔偿,必然再次返贫。
简单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难度不小
本案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但由于肇事车主和其他相关人员之间互相推诿,加之黄小强虽是农村户口,但生活居住和收入来源均为城镇,所以不管是协商还是通过诉讼解决,难度都不小。
责任承担者之间互相推诿的原因是肇事车辆经过了几度转让。该车辆原系李某所有,2015年10月,李某将车辆出卖转让给二手车行的杨某,同年11月,杨某又将该车出卖给丁某。同时,2015年3月,该车是以李某为被保险人的名义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还涉及保险公司理赔问题。
一村一法律顾问,既“顾”又“问”
黄小强出事时恰逢市司法局联合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启动开展“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专项工作。黄小强随即咨询了所在村法律顾问,并于2016年3月申请了法律援助。大竹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就近指派乡镇法律服务所办理。
援助律师接受此案后,向黄小强了解分析案情并及时准备起诉材料,随后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今年2月,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因黄小强系农村居民,双方代理人围绕受援人究竟是按农村居民标准理赔还是参照城镇居民标准理赔进行了辩论,援助律师对黄小强应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进行理赔作了充分的发言,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证明黄小强系在外务工多年的证据以及其收入来源于城镇、居住于城镇的证据。
今年3月,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黄小强方的诉求,黄小强获得18万余元的赔偿。目前,保险公司已经理赔完毕。黄小强获得赔偿后,分别向援助律师所在法律服务所和大竹县法律援助中心赠送锦旗以表谢意。(文中人物系化名)
法律顾问提醒:
历时一年半,黄小强终于盼来了应有的赔偿。本案中,黄小强能够成功维权,除了法律工作者的真诚付出、倾力相助,更多是有赖于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了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困难群体合法权益而进行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相信法律援助、相信法律一定可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施法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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