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受亲戚委托帮忙出租门市,受托人却将门市变现挥霍,隐瞒委托人两年之久,直到购房者发现真相,愤而提告引发民事官司,委托人方才醒悟。偷卖亲戚门市的刘某被通川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于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5000元。
2000年,龚先生通过拍卖竞买下了达州钢铁厂的一个门市,因长期在外打工,便委托表兄弟刘某帮忙出租,因门市位置较偏,出租效益不太好,出于对亲戚的信任,龚先生长时间没有过问门市情况。今年42岁的刘某因手头紧张,打起了门市的主意,2010年9月,刘某以自己的名义将该门市以5.2万元卖给柏某,收取了4.2万元现金,约定余下1万元待办理过户手续后支付。柏某取得门市并出租给他人,2011年,因门市改建水管,柏某到有关部门查询,才发现刘某并不是房东,此时刘某已将4.2万元房款挥霍一空。
受骗的柏某向通川区法院起诉刘某,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刘某涉嫌刑事犯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在法庭辩论阶段,刘某承认了诈骗事实,其家人代为退清了赃款,法院据此作出从轻判决。
(刘西川 刘剑波 本报记者 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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