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好坏,我们说了不算,领不领得到工资,我们说了还是不算,还讲不讲理讲法哟?”近日,11位工人在通川区法院执行局领到微薄的工资时,仍无法平息心中的怒火……
干活后拿不到工资
2011年7月,某省外公司承包了达州市铁山矿区一项目,将工程交由涂某负责施工。2012年3月,王某等11位农民经涂某介绍,为该项目修建保坎。双方口头约定价格为85元每方,介绍人涂某从每方抽取10元。同年4月施工结束,涂某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给付劳动报酬。王某等11位农民遂向达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监察大队以“因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返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为由,不予受理。11位农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未果,只好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工人向法院索公平
“工程质量不是我们的问题,老板叫我们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不发工资,到哪里都说不走?”11位农民很是气愤。
通川区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不能胜任劳动岗位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不能因工程质量问题拒付劳动报酬。该院一审判令公司向每位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1283元,公司未上诉。
终于拿到血汗钱
马年春节前,通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多次找该公司经理谈话,强调公司只有先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再依法律程序解决双方存在的争议,方能确立良好的劳资关系,公司才能赢得信誉和职工的尊重。在法官的多次努力下,该公司最终同意支付劳动者报酬,并将执行款如数汇至执行专户。11位农民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终于领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王刚 谭顺富 本报记者 汤艳燕)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刘艳·从2月11日起,达州晚报面向全市征集“社区记者”,不需要有多扎实的文字功底,只要热爱新闻、有社会责任感就可以报名加入。我们的主旨是想要为达州的“全民记者”时代打造一个平台,当...
达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达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