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晨,记者途经达城达巴路口一酒店门口,看到酒店大厅里正在发生争执。“刚才杨先生来退房,工作人员按照规定需对房间进行清点,发现房间里的两罐加多宝,其中一罐被换成了王老吉,并且上面没有我们酒店所贴的价格标签。”酒店收银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杨先生买来饮料代替,但他们还是要收取饮用加多宝的费用。
“我承认我喝了酒店的加多宝,但我并不是想偷喝,我买了‘相同\’的饮料代替,所以你不应该扣我的押金。”杨先生气愤地说,10日下午,他从外地来到达州出差,开好房后,因为口渴就喝了房间里的一罐加多宝,但之后,他发现酒店的加多宝要10元一罐,比外面贵很多,于是决定在晚上吃饭时买一罐“加多宝”回去,但由于没注意,竟错买成了王老吉。
经过双方协商,酒店最终没有扣杨先生的押金。
将酒店或者宾馆房间里的食品吃了,买相同商品代替的做法,到底可不可取?昨日上午,记者咨询了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邓嫄蜀律师。“房客开好房后,就和酒店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虽然酒店房间物品比商店贵一些,但是物品都是明码标价,只要房客食用了,就说明接受了这个价格,就应该按照物品所标价格付款。”邓律师说,酒店要求杨先生付款是合理的。
(本报记者 汤艳燕)
新闻推荐
民间理财公司是否“靠谱”? 达州市开始清理投融资中介机构 工商部门已暂停投资公司登记
我市开始清理投融资中介机构 工商部门已暂停投资公司登记
达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达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