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车是一件开心的事,但达州高先生一家却因为买车摊上了倒霉事儿。7月31日,高先生与购车经销商就换车一事发生争吵。在互相推搡中,高先生倒地受伤,造成脑部淤血、脑震荡及短暂失忆。对此,双方各执一词。目前,当地派出所正在调查。
换车起争执客户称被经销商打
高先生回忆,近日,在达州莱克汽车城中看中一辆奥迪Q3,并在28日与经销商四川商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由于门店没有现货,双方约定在签订合同时,高先生交付2万元订金。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收款发票开具的是“订金”。不过,朋友劝高先生应考虑家里人数,买辆更大点的车。于是,31日高先生与妻子来到经销商处,希望换一台现代。
可这次,经销商却拒绝给高先生换车。“当时出面和我谈的经理说,签了合同就不能换车了。”高先生感到很气愤,称自己并不是不买了,只是考虑之后想换一辆。“当时那个经理说,就是不买,也不可能退钱的。”接着,两人发生了推搡,“我们顶来撞去,他还要打我,接着我就摔倒了,然后的事就记不太清楚了。”
据高先生的妻子介绍,事发后她就到派出所报了警。“事后,经销商没有来医院看过我们,甚至没有联系过,现在换车的事情也没商议怎么解决。”
没有动手打人是客户自己摔倒
对此,四川商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袁经理。“确实发生了争执,但我一直没有动过手,反而是他一直在挑衅,还拿着烟灰缸要打我。”袁经理说,当时双方就能否换车发生争执,高先生自己倒地。“他拿起烟灰缸想要打我,但是地滑重心不稳,他就摔倒了,之后我们就报了警,直到派出所来人,他才稍微恢复了点。”
至于双方争执的换车问题,袁经理给出三种解决方案:“他可以换车,但只能是限于奥迪这个品牌,这样也不用多出钱;他可以换成现代,但是我们已经打了1万给厂商,所以他就要损失1万了;再不然就都不买了,但这两万块钱也拿不回去了。”
“订金”为预付款商家应当赔款
据了解,“订金”“定金”之间确有差别。如果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这个钱就作为违约金赔付,而卖方违约则要双倍赔偿。如果付的是“订金”,那么这个钱只能当做预付款,经销商无权以“已经向厂家支付1万元”为由不全额退还,但销售商在此过程中付出了人力和成本,双方可以做协调补偿。
目前辖区派出所正在调查,事件双方正等待调查结果。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李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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