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达城徐公祠巷某奶茶店老板张某,觉得店门口停放的摩托车“挡了生意”,先怒将店门口的电瓶摩托车踢翻在地,再与前来理论的车主发生激烈争吵,最后竟拔刀将车主刘某捅伤。结果,“火气有点大”的张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当晚9时许,通川区水上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徐公祠巷内有人发生纠纷。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看到,一名背部流血的男子一脸无助地坐在巷内“菲特”奶茶店门口的梯子上。据目击者介绍,受伤男子刘某与奶茶店老板张某发生纠纷后,张某从店里拿出一把水果刀将刘某背部捅伤。获此情况,民警立即帮忙将伤者送往医院,并依法将张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民警经调查获悉,事发之前,张某看到其奶茶店门口停了一辆电瓶摩托车,觉得摩托车挡住店门口影响生意,便走出店门问“是哪个的车”。见一直无人回应,张某怒火中烧,并一脚将摩托车踢翻在地。就在这时,刚和朋友吃完饭的车主刘某来到现场,正好看到了眼前的一幕,便上前与张某发生争执。接着,张某就跑回店里,拿出一把水果刀,朝刘某背部捅了一刀。
“本来是个很小的事情,没想到竟闹到了动刀的地步。”据派出所负责人介绍,纵观类似故意伤害案件,有不少都是因为一些小事而引发的,一场冲动之后,最终铸成大错。所幸这次案件受害人受伤并不严重,才未给当事双方造成更恶劣的后果。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遇到争执或纠纷时,一定要“退一步海阔天空”。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已被通川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张竞兮 本报记者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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