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办理不动产证发现,4年前委托中介公司办理房产证,如今自己却成了偷税第一责任人。到底怎么回事?近日,业主王女士费尽周折找到被委托人刘某某讨说法,却没想到对方次日“玩失踪”。
办证牵出假契税票
4月初,恒阳骊都业主王女士在西外市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证时,被工作人员告知须补交契税,这让王女士十分纳闷,因为4年前办理房产证时已经交过2万多元契税。后经工作人员核查发现,一张证明王女士4年前买房交纳契税3100元的税票涉嫌造假。
经查,王女士的房产证是真的,她由此产生疑问,当年中介公司既然没交税,那又是怎么办下房产证的呢?据王女士回忆,2014年通过西外一家中介公司办理房产证,于当年7月7日拿到房产证,直至今日办理不动产证才发现契税被中介公司“黑了。”
王女士找中介公司追责得知,《房屋定购协议》上的公章属于原挂靠在中介公司名下的门店伪造的,但该门店早已关闭,当年受王女士委托办理房产过户的刘某某也早已不知去向。中介公司疑心偷税事件是刘某某个人所为,提醒她尽快找到刘某某。
补交契税该谁埋单
王女士介绍,依据相关法规,4年前她应交契税2万多元,如今算上滞纳金估计需补交契税3万多元。她还称,税务部门以真正的税票为证,买房人是追责偷税的第一责任人。如今她要办不动产证,就得先补交契税,这让她觉得很冤枉。
4月中旬,王女士通过多方打听终于找到刘某某质问事件缘由,对方坦言当年使用假税票牟利,但门店由三人出资经营,另外两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希望王女士私了。但次日,刘某某突然失去联络,王女士因此向通川区公安分局报警备案。
真假税票难以识别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交易中心了解到,依据买卖双方提供的身份证、结婚证、房产交易合同和税票办理业务,然后买卖双方签字即可领证。然而,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期间,很难凭肉眼识别各类证件和票据的真假,个别唯利是图的人就趁机钻了空子,刘某某就是其中一人。
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工作人员介绍,房产交易契税应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现实中多是合同约定由单方承担。从王女士的遭遇来看,偷税行为人是刘某某,但合同约定纳税人是王女士,因而她是第一责任人,如果她存有当年支付税款的凭证,可以报警维护权益。市地税局工作人员告知,市民在通过第三方办理同类业务后,应及时到税务部门查验,避免蒙受经济损失。
中介应负连带责任
究竟谁该为偷税担责?记者采访了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袁雄先。
袁雄先认为,刘某某使用了假税票办理房产证,应由税务机关予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王女士补交税款所造成的损失,中介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尽管合同印章虚假,但提供中介服务的门店是中介公司所挂靠开设,刘某某提供中介服务的行为系职务行为,中介公司应与门店经营业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至于刘某某的行为给门店经营业主及所挂靠的中介公司造成的损失,属于另一法律关系,可另行依法主张。
(本报记者 杜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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