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由于机动车数量巨大、车流的不确定性及现有检测手段的局限性,很难科学评估城市空气质量污染中机动车尾气污染的“贡献率”。10月30日,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将采购的20套便携式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交付给7个县(市、区)使用。其中,市上4套,各县(市、区)16套。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这是达州市在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创新举措。目前,达州市首批投资600余万元的汽车尾气检测设备已完成采购。其中,包括1套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20套便携式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1台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
据了解,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是一套类似车辆测超速检测似的“龙门架”,由检测仪、抓拍系统和显示系统三部分构成。每当有车辆驶过,检测仪将快速对车辆尾气污染物成分进行分析,抓拍系统负责获取车牌信息,显示系统屏幕会实时显示该车辆的车牌号和排放是否合格等数据。
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由车载系统、两台机动车排放检测仪、高清摄像头等设备组成。每当有车辆驶过,系统便立即显示出车辆清晰截图、车牌照、车主信息、有无绿标,以及排放尾气中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等各类污染物的排量。
便携式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由一台手持式仪器、采样烟气管、操作平板手机三部分构成。车辆停靠后,驾驶员深踩油门后,检测仪将快速对车辆尾气污染物成分进行分析,手持仪器系统屏幕会实时显示该车辆排放是否合格等数据。
“除已发放20套便携式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外,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也将在近期投入使用。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已在达州市环城路经开区物流港公交站路段(包茂高速达州南出口)安装完毕,该设备正在调试阶段,待调试结束并公示后将投入使用。”达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不定期开展道路车辆尾气遥感监测,实现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达到“以查促治”的目的。
另据悉,该局将按照“环保取证,公安处罚”的模式,配合交警上路执法,实时监测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对驾驶尾气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对超标车辆进行20元至200元不等的处罚。
(本报记者 刘姣 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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