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8日,记者从市农业局获得喜讯,达州市人民政府获得了2017年度全省粮食生产“丰收杯”奖,是全省仅有的两个获得“丰收杯”奖的市(州)之一。
2017年,达州市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川府发〔2015〕34号)等文件精神,以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为抓手,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方向,以强化组织领导、奖补政策落实、持续加大投入为保障,不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产业机制、培育新型主体、适度规模经营等措施落实,粮食生产能力不断提升。2017年实现粮食总产296.06万吨,比上年增加3.56万吨、增长1.22%,实现“十一连增”,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达州市的目标任务23.89%。
粮食生产“丰收杯”是省政府对全省粮食生产取得突出贡献的市(州)和县级人民政府的最高奖励。每年按照《四川省粮食生产“丰收杯”奖励评选办法(试行)》进行严格考评,全省评选2个市(州)和20个县级人民政府,与全省产粮大市(县)奖励资金和粮食生产项目分配挂钩。达州市的达川区人民政府、渠县人民政府也一同获得2017年度“丰收杯”奖。
(本报记者 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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