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中华诗词之乡”授牌、第二届渠江文艺奖和第三届“新苗杯”校园诗歌大赛颁奖仪式在渠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渠县和渠县三汇镇被中华诗词学会授予“中华诗词之乡”称号。渠县被授予“中华诗词之乡”荣誉称号,让古賨国都再添一张“国家级名片”。
据悉,自去年以来,渠县积极开展创建“中华诗词之乡”活动,把创建活动作为提升全县人民文化自信的着力点,把弘扬中华文化精典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工程。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王改正代表中华诗词学会向渠县授予“中华诗词之乡”匾牌。
会上,颁发了第二届渠江文艺“终身成就奖”“特别贡献奖”“特别荣誉奖”等奖项,并为第三届新苗杯校园诗歌大赛获奖者颁奖;王子江、周啸天等嘉宾向诗教先进单位授牌并赠送《渠县好诗词》新书。
颁奖仪式上还举行了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配乐朗诵《贺新郎·第一书记》、舞蹈《汉风—礼仪之邦》、歌曲演唱《关雎》、舞蹈朗诵《沁园春·雪》、诗朗诵《将进酒》等节目把诗与舞完美融合,歌中有诗、诗中有歌,高雅大气、诗味十足,让大家置身于诗情画意之中,切身感受了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
(文珊 简朝龙 本报记者 田乙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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