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保险,却领不到钱!因我儿媳比她的真实年龄‘小\’了7岁,到辖区派出所去更正遭遇一波三折,真是伤脑筋!”昨日,家住宣汉县君塘镇石虎村4组的村民牟必恒向本报“丁山帮办”栏目求助,希望帮办记者能施以援手办成此事。
据67岁的村民牟必恒介绍,1995年,其儿子与同村的廖文芬结婚,并在当地民政办领取了结婚证。婚后,廖文芬把户籍从石虎村10组迁入了4组。在户口更换时因工作人员疏忽,把廖文芬本为1971年10月14日的出生日期错为1978年10月14日。
2005年,村干部在辖区派出所领回了全村村民新的户口簿,并一一下发给村民。因儿子、儿媳2003年就南下广东打工,新户口簿放到家里一直没有查看。到2010年,他帮儿媳办理保险业务时才发现上述错误。
“我儿媳若是1978年10月14日出生,1995年结婚时才17岁,肯定办不到结婚证噻!”牟必恒说。2010年5月,他带着儿媳的村委村组证明、本人申请表交给君塘派出所,要求改回真实年龄。没想到,工作人员查看后以没有“原始依据”为由拒绝办理。
牟必恒无奈地说,这平白无故小了7岁,儿媳妇的年龄成了他一家人的“心病”。直到今年6月,他才在君塘政府档案室查到了“常住人口登记表”,该表表明其儿媳妇廖文芬生于1971年10月14日。
7月份,他又把补充的“原始资料”上交给君塘派出所,派出所工作人员称还需要其儿媳妇的“骨骼鉴定”才行,搞得他们一筹莫展。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宣汉县公安局,该局户政出入境管理大队胡姓工作人员接受帮办记者采访时称,一旦年龄搞错,只有更正。但更正的前提条件就是需要查询当事人的原始档案资料。
“只要确实是弄错了信息,又查到原始依据的,都会更正过来。”对此,胡姓工作人员请帮办记者转告当事人,把廖文芬的相关材料上交给他们户政大队,他们将受理。至于需不需要再做骨骼鉴定,胡姓工作人员向帮办记者表示,待他们审阅了当事人的相关材料才能定夺。
(本报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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