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擦挂了车站的钢柱,车站居然要我们赔偿了2万元。”昨日,宣汉市民唐女士致电本报市民热线2382258反映称,这件事虽然已经解决,但她心里很郁闷:车站是依据什么要求他们赔偿2万,并且只开收据,没有正规发票。
市民: 擦挂钢柱赔2万?
唐女士告诉记者,她和朋友经营一辆中巴车,从宣汉车站到南坝车站。7月9日中午,驾驶员把车开到宣汉车站内洗车场清洗,在清洗结束开出时,车子右前方不慎撞到车站的钢柱,导致钢柱被擦挂损坏,中巴车上下乘客的门也撞坏了。“当时,保险公司出了现场,进行勘查过,对车损理赔了2千元,可关于车站被撞坏的钢柱,车站让我们赔偿了2万。虽然,这件事已解决近一个月了,但我心里始终不解,中巴车只是擦挂损伤了车站的钢柱,车站凭什么要我们支付2万元赔偿费,支付后还不开据正规发票?”
车站:
承重钢柱恢复要八九万
随后,记者联系了宣汉县汽车站,李站长告诉记者,7月9日中午,中巴车川S32890在车站内洗车场出来时,右前方撞上车站的承重钢柱,导致钢柱不仅擦挂,还有凹槽,中巴车右侧门被撞掉。“被撞的承重钢柱有十几米高,是整个车站钢棚的支柱,被撞时整个钢棚都摇晃不停,车主和乘客都被吓得尖叫,后经保险公司评估,赔偿金额要八九万。按照车站的意思,只想要肇事车主恢复承重柱原状,排除安全隐患,但通过协商,考虑到肇事车主的经济承担力,只要求他们象征性赔偿2万元。现在我们正在做方案更换这根钢柱,排除安全隐患。关于这2万元赔偿款,只开收据不开发票,是因为这收的是赔偿费,而不是罚款,所以只能开收据。”
(本报记者 杨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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