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可嘉通讯员田科)近日,旌阳区工商局接到四川某名优酒厂有限公司投诉称,发现有侵权人未经该酒厂许可,擅自销售假冒该酒厂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接到投诉后,旌阳区工商局执法人员会同绵竹市公安经侦大队及相关打假人员,及时对被举报的旌阳区某商行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查,执法人员在涉事商行内发现了多家名优瓶装酒数十瓶,经各被侵权酒厂的专业打假人员对产品真伪进行现场鉴定,涉案商行所销售的上述商品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且商行无法提供相关票据。工商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对涉案商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该商行负责人孙某某称,他是从刘某(现已被绵竹市公安经侦大队羁押)处购进的瓶装白酒。购进价从每件250元到500元不等,分别以白酒160元/瓶、300元/瓶、700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目前,旌阳区工商局已依法对该商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处以没收侵犯商品白酒18瓶,并处罚金4万元的处罚。
新闻推荐
几年前八月的一天,天气异常闷热,人们都躲在阴凉处懒懒散散享受悠闲的生活。忙完上午的工作,按照计划,我和几个同事驱车前往绵...
绵竹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绵竹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