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一名共产党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是她不懈的追求。由于出色的工作业绩,她于2014年被市政府评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办案标兵”。
她就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张天天——一个年轻优秀的女法官。
初当法官独办重要案件反响好
从小就有当法官理想的张天天,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2008年,她如愿以偿考入了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担任了一段时间的书记员工作后,发现这份职业并不如她想像中的那样轻松和神气,庭审记录时的手忙脚乱、当事人之间的剑拨弩张一度让她感到忐忑不安。但同时,熠熠生辉的国徽、庄严肃穆的法庭以及审判法官辨法析理时的冷静睿智,也深深震撼着她的内心,让她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梦想。于是,在繁琐的工作磨砺中,张天天慢慢找寻方法,逐渐熟悉了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程序,也从审判员身上学到了很多办案的方法和思路。
法官是一份很特殊的职业,不仅要熟悉法律规范和原则,还要学习了解所承办案件相关领域的技术知识以及行业经营模式,才能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并进行法律判断。2010年,张天天在民二庭开始独立承办案件,刚开始就遇到了北京某影视公司起诉德阳市18家网吧未经授权播放影视作品侵犯其网络著作权的系列案件,这18家被告网吧范围遍布市区及什邡、绵竹、广汉、中江四个区县,涉及面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如果著作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就不能鼓励创新,而如果过分保护著作权人,又会阻碍信息的传播,如何在两者之间寻找平衡点,是知识产权审判面临的重大难题!
第一次独办重要案件,对张天天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浑身充满了干劲,就连加班也变成了一件愉快的事情。考虑到这类案件为新型案件,裁判方法和结果对将来的同类型案件具有指导意义,她查阅了大量相关法律规定、计算机网络知识以及其他地区同类型案件的审理情况,并多次走访相关主管部门,仔细审查核实认定侵权的关键证据,并到网吧实地勘察了解情况,针对每个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力争能有效化解矛盾,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舆论效果。
最终,张天天分别对18家网吧播放影视作品,进行了是否为“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分析认定,作出了不同的判决,并由此确立了审理此类案件时对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判断和认定标准,也通过裁判指引了网吧行业重视知识产权,规范其自身行为。
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平衡
在注重案件办理质量的同时,张天天一直在寻找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如果仅仅是按照法律规则来对案件进行判决,或许会大大提高她的工作效率。然而,张天天始终觉得,当事人来打官司,归根结底还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冤家宜解不宜结,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在工作中,张天天充分发挥女法官细心、耐心的优势,开拓调解工作新思路,法、理、情并重,取得双方当事人的充分理解,最大限度消除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妥善处理了大量关系民生的纠纷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2011年,张天天承办了一件标的额高达4800万元的技术合同纠纷。原告某集团与被告北京某公司拟合作开发的节能技术主要用于原告在东南亚海岛上的冶炼项目,前期研究投入已达数千万,后原告以被告违反保密义务为由要求其支付违约金4800万元。此案原告在全国民营企业制造业位列71位,对德阳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被告北京某公司是从事新技术开发,已获各类专利60多项的高新技术公司。对于案件的妥善处理极为重要。
经过庭前证据交换,与双方进行了沟通,张天天认为双方的合作基础没有丧失,被告的行为没有造成实质后果,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她决定加大调解力度,促使合同继续履行。经过艰苦的协调沟通,双方达成了对合作开发的技术共同申请专利,原告优先采购被告生产的设备的协议,避免了一场巨额诉讼官司的发生,为双方的发展开拓了空间。
全心全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宗旨,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是我们的追求。”张天天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2015年,张天天在审理一起确认劳动关系二审案件中,原告廖某是一名20出头刚参加工作1个月的年轻人,在下班搭乘同事高某的摩托车回家途中与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颅脑严重受伤,达到了二级伤残的程度,需要时刻有人照料。经过交通事故认定,双方驾驶员承担同等责任,而廖某的同事事发后无法找到,劳动者通过交通事故索赔仅能找货车方得到一半的赔偿,要想继续治疗,只能通过工伤认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然而,该用人单位却否认廖某与其具有劳动关系,廖某只好提起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
一审过程中,由于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或证件等相关书证,用人单位又已经停产解散员工,无法找到工友作证,最终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二审中,廖某依然无法提供更多的证据,从法律上来说,没有证据廖某肯定会败诉,但是张天天始终无法说服自己按照现有的证据和法律规则进行判决,因为这很有可能是廖某继续治疗的唯一希望,这个判决或许会改变廖某及其家人的一生。作为主审法官,张天天反复查阅卷宗,仔细阅读每一份证据材料和笔录,希望能从蛛丝马迹中找到有用的线索。最后,张天天发现廖某家属曾求助记者前往用人单位进行过采访,于是,她抱着一丝希望来到《德阳晚报》,找到了当时采访的记者,并得到了采访录音,录音中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明确承认廖某是其员工,但从全案证据来看,要证明这一事实只有录音还不够充分,张天天又前往交警部门查询,果然查阅到其同事高某曾在笔录中陈述了他们均为公司员工这一事实。结合新调取的两项证据,张天天拿起法律武器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转眼间,张天天在法院已经工作8年了。8年来,张天天办理了大量案件,仅2015年一年,她就办理各类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一、二审案件234件,办案数量居全院第一,所办案件均做到了实体、程序公正,无一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2015年,张天天被省法院评为全省办案标兵,被评为德阳市优秀共产党员。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一名共产党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是她不懈的追求。由于出色的工作业绩,她于2014年被市政府评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办案标兵”。
她就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张天天——一个年轻优秀的女法官。
初当法官独办重要案件反响好
从小就有当法官理想的张天天,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2008年,她如愿以偿考入了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担任了一段时间的书记员工作后,发现这份职业并不如她想像中的那样轻松和神气,庭审记录时的手忙脚乱、当事人之间的剑拨弩张一度让她感到忐忑不安。但同时,熠熠生辉的国徽、庄严肃穆的法庭以及审判法官辨法析理时的冷静睿智,也深深震撼着她的内心,让她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梦想。于是,在繁琐的工作磨砺中,张天天慢慢找寻方法,逐渐熟悉了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程序,也从审判员身上学到了很多办案的方法和思路。
法官是一份很特殊的职业,不仅要熟悉法律规范和原则,还要学习了解所承办案件相关领域的技术知识以及行业经营模式,才能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并进行法律判断。2010年,张天天在民二庭开始独立承办案件,刚开始就遇到了北京某影视公司起诉德阳市18家网吧未经授权播放影视作品侵犯其网络著作权的系列案件,这18家被告网吧范围遍布市区及什邡、绵竹、广汉、中江四个区县,涉及面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如果著作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就不能鼓励创新,而如果过分保护著作权人,又会阻碍信息的传播,如何在两者之间寻找平衡点,是知识产权审判面临的重大难题!
第一次独办重要案件,对张天天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浑身充满了干劲,就连加班也变成了一件愉快的事情。考虑到这类案件为新型案件,裁判方法和结果对将来的同类型案件具有指导意义,她查阅了大量相关法律规定、计算机网络知识以及其他地区同类型案件的审理情况,并多次走访相关主管部门,仔细审查核实认定侵权的关键证据,并到网吧实地勘察了解情况,针对每个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力争能有效化解矛盾,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舆论效果。
最终,张天天分别对18家网吧播放影视作品,进行了是否为“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分析认定,作出了不同的判决,并由此确立了审理此类案件时对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判断和认定标准,也通过裁判指引了网吧行业重视知识产权,规范其自身行为。
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平衡
在注重案件办理质量的同时,张天天一直在寻找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如果仅仅是按照法律规则来对案件进行判决,或许会大大提高她的工作效率。然而,张天天始终觉得,当事人来打官司,归根结底还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冤家宜解不宜结,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在工作中,张天天充分发挥女法官细心、耐心的优势,开拓调解工作新思路,法、理、情并重,取得双方当事人的充分理解,最大限度消除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妥善处理了大量关系民生的纠纷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2011年,张天天承办了一件标的额高达4800万元的技术合同纠纷。原告某集团与被告北京某公司拟合作开发的节能技术主要用于原告在东南亚海岛上的冶炼项目,前期研究投入已达数千万,后原告以被告违反保密义务为由要求其支付违约金4800万元。此案原告在全国民营企业制造业位列71位,对德阳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被告北京某公司是从事新技术开发,已获各类专利60多项的高新技术公司。对于案件的妥善处理极为重要。
经过庭前证据交换,与双方进行了沟通,张天天认为双方的合作基础没有丧失,被告的行为没有造成实质后果,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她决定加大调解力度,促使合同继续履行。经过艰苦的协调沟通,双方达成了对合作开发的技术共同申请专利,原告优先采购被告生产的设备的协议,避免了一场巨额诉讼官司的发生,为双方的发展开拓了空间。
全心全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宗旨,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是我们的追求。”张天天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2015年,张天天在审理一起确认劳动关系二审案件中,原告廖某是一名20出头刚参加工作1个月的年轻人,在下班搭乘同事高某的摩托车回家途中与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颅脑严重受伤,达到了二级伤残的程度,需要时刻有人照料。经过交通事故认定,双方驾驶员承担同等责任,而廖某的同事事发后无法找到,劳动者通过交通事故索赔仅能找货车方得到一半的赔偿,要想继续治疗,只能通过工伤认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然而,该用人单位却否认廖某与其具有劳动关系,廖某只好提起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
一审过程中,由于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或证件等相关书证,用人单位又已经停产解散员工,无法找到工友作证,最终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二审中,廖某依然无法提供更多的证据,从法律上来说,没有证据廖某肯定会败诉,但是张天天始终无法说服自己按照现有的证据和法律规则进行判决,因为这很有可能是廖某继续治疗的唯一希望,这个判决或许会改变廖某及其家人的一生。作为主审法官,张天天反复查阅卷宗,仔细阅读每一份证据材料和笔录,希望能从蛛丝马迹中找到有用的线索。最后,张天天发现廖某家属曾求助记者前往用人单位进行过采访,于是,她抱着一丝希望来到《德阳晚报》,找到了当时采访的记者,并得到了采访录音,录音中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明确承认廖某是其员工,但从全案证据来看,要证明这一事实只有录音还不够充分,张天天又前往交警部门查询,果然查阅到其同事高某曾在笔录中陈述了他们均为公司员工这一事实。结合新调取的两项证据,张天天拿起法律武器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转眼间,张天天在法院已经工作8年了。8年来,张天天办理了大量案件,仅2015年一年,她就办理各类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一、二审案件234件,办案数量居全院第一,所办案件均做到了实体、程序公正,无一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2015年,张天天被省法院评为全省办案标兵,被评为德阳市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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