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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伟)日前,旌阳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奔赴广汉,强制执行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担保人毛某拒不签收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履行法定义务。在多次耐心释法明理、沟通调解无果后,法院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
据了解,被执行人毛某为四川某房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股人,曾担保朱某以2500万元价格购买该公司股东刘某20%的股份及1000余万元债权,因朱某迟迟未付清尾款,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毛某承担担保责任。
据悉,在执行大会战期间,旌阳区法院共出查找被执行人70人次,拘传当事人22人次,拘留10人次,罚款3人次,罚款金额30000元,共执结案件37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566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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