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讯(肖涵 记者 钟正有)记者日前从什邡市公安交警大队获悉,1月8日,该市交警大队邀请什邡市电视台《法制时空》栏目记者前往什邡市拘留所对因酒后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经四川鉴真机动车司法鉴定所鉴定,该车属机动车范畴摩托车类型)的驾驶人邱某进行了采访,用他鲜活的事例、深刻的教训警示广大驾驶人。
2015年12月30日,什邡交警大队积极响应上级部署,联合公安局、城管、交通部门全力开展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在行动中,执勤民警在蓥峰南路春南路口档获驾驶人邱某(男,30岁,什邡人),其在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按照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邱某酒后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5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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