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伍玲)据市食品药监局2018年第15号抽检信息通报,近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调味品、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等13类食品共计135批次,抽样检验合格121批次,不合格14批次。
不合格产品中,油条和餐具占比较高,分别有6批次、4批次,不合格原因油条仍为铝残留量(比如明矾)超标,餐具检出大肠菌群。有几批次干笋、牛尾笋检出二氧化硫残留超标。此外,在什邡市方亭大市场沁动水业经营部抽样的,由什邡市冰川镇的四川龙门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龙门飞冰饮用山泉水(550ml/瓶),检出条件致病菌铜绿假单胞菌。
具体不合格产品包括:广汉市雒城镇万寿街鲁然海、雒城镇岳阳路路口王冬梅以及什邡方亭镇永泰巷16号刘国清、方亭蓥峰南路方亭千里香小吃、元石镇元通街27号云包子小吃店和中江县东北镇北塔东街170号一麦香小吃店售卖的油条。广汉市三水镇石观村A区2栋1号土飞鸡休闲村、连山镇绵远路48号咱家饭店、连山镇五一村7组连山一品园农庄、金鱼镇亭江路幺师餐馆使用的餐具。罗江县鄢家镇上街跃模食品店、鄢家镇综合市场F区12号照福副食店售卖的散装干笋子,什邡市蓥峰北路83号负一层客卖隆超市售卖的牛尾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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